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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网民借武汉疫情造谣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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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3-07 13:29

近日,在全国干部群众积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一些人却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人为制造恐慌。多地警方经查证后,已对造谣传谣者依法处理。

北京通州男子造谣“要恶意传播病毒”被拘

“通州警方在线”官微通报截图

1月26日,通州警方接群众反映,有网民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通州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将发帖人刘某查获。经查,该人未感染病毒,身体健康,其供述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目前,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川6网民造谣“解放军传播病毒”等被处理

“四川网警巡查执法”官微通报截图

1月22日至1月25日,四川网民肖某、登某、唐某、孙某、张某和何某6人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如“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此次疫情系解放军传播病毒导致”等。6人因散布谣言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贵州安顺2网民利用武汉疫情造谣被行拘

“安顺公安”官微图片

1月25日,网民周某在微信平台上传播落款为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的通告,“有看到车牌浙BL0535的请立即报警,此人从湖北武汉带有严重的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感染偷逃到贵州、关岭,为大家有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发现此车牌马上报警 ” 。经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26日,网民邓某因为无聊在微信朋友圈发表“镇林来了,搞点肺炎去传染你们”言论,照片地理位置显示“安顺·镇宁小吃街”。邓某的行为构成违法,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邓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各地警方严查严惩造谣传谣者的同时,不少网络平台也明确将对违规发布消息者进行删帖、封禁账号等处罚,如微信安全中心1月25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谣言专项治理的公告”,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规范,对违规的信息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并视其违规程度对违规帐号进行阶梯式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对帐号或帐号功能进行限期或永久封禁处理。”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明确指出,要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非常时期,请大家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不要轻信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大家共同维护网络良好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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