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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破除“唯论文”导向 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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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3-07 12:52
坚决破除“唯论文”导向 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坚决破除“唯论文”导向 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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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破除“唯论文”导向 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的相关措施。如何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标?各项具体措施怎样落实到位?就此,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负责人。

问:出台《若干措施》基于什么背景,又有何政策目标?

答:据统计,目前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数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但是,论文数量多不等于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特别是个别单位将论文作为评价一切科技活动的标尺,滋生、助长了“唯论文”的不良导向,对此必须坚决反对、尽快扭转。

一是要把科研人员的注意力从发论文转到出实绩上来。“唯论文”“SCI至上”严重扭曲了科学研究的价值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浮夸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要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回归初心、潜心研究、注重实绩,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到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

二是要把科技评价的重点从数数量转到评质量上来。科技评价活动中“只数数量和影响因子、不看论文质量”“重国外期刊、轻国内期刊”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简单化、一刀切地将论文数量与考核排名、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直接挂钩。要对基础研究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由看数量转为重质量,不把论文作为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的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三是要为科研人员减轻负担、摆脱“论文枷锁”。调研中,不少科研人员反映,“唯论文”导致有时候“被迫”发论文、求挂名、买论文。要全面树立分类评价导向,把破除“唯论文”的要求贯穿各类科技活动评价全过程,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切实为科研人员营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创新生态。

《若干措施》根据不同科技活动特点分类提出了评价重点和量化指标,突出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与此同时,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措施》。破除“唯论文”,需要打出系列“组合拳”。

问:《若干措施》在出实招硬招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针对科技活动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现象,《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措施,突出实招硬招,着力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在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勇攀科学高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论文是科技创新成果的表现形式和交流载体之一。反对“唯论文”,并非否定论文价值、反对发表论文。《若干措施》立足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让论文回归学术本质,要避免论文功利化。

二是坚持眼睛向内。聚焦政府部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活动,充分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分类管理、强化同行评议、注重成果质量、突出评价实效,持续改进科技评价活动。

三是坚持破立结合。既要针对科技活动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敢于“破”、破得坚决,更要善于“立”、立好新规。坚持分类评价,避免评价标准“一刀切”。坚持务实可行,还从高质量科技期刊建设、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改进科技宣传等方面多维度切入、多措并举。

问:文件推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若干措施》共提出27项具体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3个方面。

一是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活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要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二是分类提出科技活动的评价重点和要求。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突出成果质量和贡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推行论文代表作的设定数量上限,引导科技人员更加关注论文质量,不以“数量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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